案情简介:
职工张某驾驶机动车为单位送货途中,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,张某立即刹车,小孩由于过度惊慌而摔倒,但未造成任何伤害。张某出于人道精神,上前扶起小孩,此时小孩家长及几名亲友冲过来,不由分说将张某殴打致残。张某能否被认定工伤?
案例评析:
不能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职工因公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,遭受意外事故负伤、致残、死亡的,才认定为工伤,张某受伤并非由于工作原因造成,而是属于民事纠纷,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,不能列入工伤保险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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